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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须知
一、本刊为法律专刊,征稿范围为法学类议论文,文章字数不少于8000字。
二、凡属国家和省(部)级基金资助研究项目的成果,请在文章中注明项目名称、年度和编号。凡属获奖论文,请在文章中注明获奖情况(颁奖单位和获奖等级),并附获奖证书。
三、优先录用制度。在保证稿件质量的基础上,学报优先录用以下优质稿件:
1.省级以上基金项目的稿件;
2.司法实务部门课题组并有一定研究价值的稿件;
3.独著或第一作者为副高以上职称、法学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稿件;
4.获省级以上政府或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奖的稿件。
四、稿件限发制度。同一年出版的期刊,同一作者原则上限发一篇(专家约稿和特优稿的作者不受此限制)。同一单位同一期发表论文数量不得超过本期论文总数的10%。在读硕士研究生论文,需带导师且导师为第一作者。本科生论文不进入审稿流程,予以退稿处理。对于有抄袭他人作品嫌疑或一稿多投,造成不良影响的作者,实行停发制度。
五、来稿请附中英文题目、摘要和关键词。摘要采用第三人称写法,不少于300字,摘要是对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,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,即不阅读全文就可以获得必要的信息。摘要的撰写应符合GB/T6447的规定,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、方法、结果、结论,也可采用报道、指示性摘要。关键词为3—8个,要求摘引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名词或词组。
六、作者简介应写明作者姓名、出生年、性别、少数名族、籍贯、单位、职务、职称、研究方向、邮编等。为方便联系,请写明电子邮件地址、样刊寄送地址和电话号码。
七、文章标题应简洁明了,文中层次不宜过多,一般不超过4级标题。文中的标点符号、数字和参考文献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,即按GB/T15834-2011《标点符号用法》、GB/T15835-2011《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规定》及GB/T7714-2015《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》使用。
八、文中凡引用他人观点、资料务必查对准确,并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依先后顺序注明出处。注释采用脚注,参考文献采用尾注。注释和参考文献均采用上标格式,文内上标与文后参考文献须一一对应,分别用序号①②③或[1][2][3]表示,其书写要求如下:
1.专著:[序号]作者.书名[M].出版地:出版社,出版年.
2.期刊:[序号]作者.文题[J].刊名,年(期).
3.报纸:[序号]作者.文题[N].报纸名,年月日版次[如:2006—04—02].
4.学位论文:[序号]作者.论文名[D].学校所在地:学校,年份.
5.研究报告:[序号]作者.文题[R].出版地:出版社,出版年.
6.专著或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:[序号]析出文献作者.析出文献题名[A].原文献主要责任者.原文献题名[C].出版地:出版社,出版年.
7.电子文献:[序号]作者.电子文献题名[EB/OL].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,发表或更新日期/引用日期,如2006-02-13.
8.译著:[序号]作者.书名[M].译者.出版地:出版社,出版年.
9.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,采用单字母“Z”标识.
九、本刊实行文责自负的原则,所投稿件查重率须控制在15%以内。对录用稿件,在尊重作者意见的情况下,责任编辑有权对文章的语言文字、内容层次和编辑规范进行修改,不同意修改者请在投稿时声明。
十、文章经本刊发表后,如获奖、被其他刊物转载、复印,请作者将信息反馈给本刊编辑部。
十一、本刊为季刊,国际标准大16开,每期96页,每期定价13元,全年52元,欢迎订阅。
十二、本刊采用“腾云”期刊协同采编系统(知网版),提倡一稿专投,反对一稿多投和抄袭、剽窃等侵权行为,凡已在公开出版物、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,一律不予采用,因此给我刊带来不良后果的,我刊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十三、本刊诚邀国内外法学领域的专家、学者,不吝赐稿,欢迎与我们建立学术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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